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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114學年度嘉義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表採計規範」及「嘉義區非應屆畢業、轉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資賦優異縮短修業年限、國外就學返國等學生比序部分項目之採計審查原則」

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3年10月14日府教課字第1130953864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向共同就學區及變更就學區之學生及家長妥善宣導,如有涉及嘉義區免試入學相關問題請向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或嘉義區免試入學委員會(民雄農工)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