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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訂「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採計作業補充說明」(簡稱補充說明)、及「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競賽項目成績採計參照表」(簡稱競賽項目成績採計參照表)

說明:

一、依據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委員會第31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114學年度免試入學相關規範需於前一年公告,經本次會議決議後,「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採計作業補充說明」修訂部份如下:

(一)體適能檢測項目調整方案,將肌力及肌耐力檢測項目,以「仰臥捲腹」取代「屈膝仰臥起坐」;心肺耐力檢測項目新增「漸速耐力折返跑」,與「跑走」併行。

(二)因應114學年度均衡學習納入科技領域採計,修改均衡學習採計項目之文字內容:「均衡學習」領域係指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科技領域等四大領域,四領域選三領域成績,以學期總平均成績及格者,每一領域給3分,最高採計9分,(107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健康與體育、藝術人文、綜合活動領域,每一領域給3分,最高採計9分)。

三、「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競賽項目成績採計參照表」修訂部分如下:

(一)序號1、12、15、16、18辦理科室修改為課發科。

(二)修改辦理期間序號11(改為每年10-11月)、15(改為每年10-12月)、16(改為每年11月)。

(三)新增序號20及21「雲林縣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及「雲林縣海洋詩創作徵選」,採計自113學年度辦理之競賽,以前年度辦理之競賽不納入採計,適用於114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五、本文附件同步公告於雲林縣教育網及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請各校協助針對新修訂內容向老師、學生及家長進行宣導及公告,另請嘉義縣政府惠予協助函轉共同就學區鄉鎮市之公私立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