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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雲林縣清寒優秀獎學金

  • 發布單位:縣立崇德國中

一、申請資格: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家境清寒且成績優良。
二、申請應繳文件:
       1. 申請書

       2. 學期成績證明(平均80分以上)

       3. 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填寫導師證明     
三、獎學金金額: 新台幣1500元。

四、校內繳件期限:3/8(五)


*申請辦法、申請書、導師證明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