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訓育組公告】
1.雲林縣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計畫如附檔,請參閱。
2.校內美術比賽作品繳件時間:延後至115年9月11日(星期五)16:30前,逾時不候。
3.校內美術比賽作品繳件地點:學務處訓育組。
(一)學生美術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著作(如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參賽作品如經檢舉判定為臨摹、抄襲、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者,該得獎師生喪失得獎資
格,追回得獎獎狀,須自負法律責任,並禁賽1-2年。
(二)另指導老師部分,其指導學生作品被確認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者,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